来源: 菩萨在线 时间:2018-03-15
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:
(一) 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劝募和资助活动;
(二) 开展各项慈善公益活动。
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方式大体有两种,一种是参与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的慈善活动;另一种是本会自行组织的各项资助活动和公益活动。